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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地区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山南地区教体局德育科 日期 2006-08-30 09:12:06 
 

各县教育局、地直中小学()

     今年9月是第3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宣部、教育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要求,现就开展好山南地区2006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今年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要以继承和弘扬延安精神为主题,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专题教育活动为重点。长征精神是对中小学进行理想与品德教育的最好素材。长征的胜利,在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长征在军事上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灭,在政治上表明了中国共产党超人的政治智慧和卓越的军事才能,为中国革命赢得了希望和光明。在组织领导上确立了以毛泽东思想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在思想和精神上,长征把中国革命理论和对自由的信仰冶炼和铸造成了一个完美的精神思想体系。

二、活动时间

200691920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1、各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月期间,各县教育局和地直中小学,要紧紧围绕弘扬延安精神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专题教育活动这一重点,组织学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至少举办一次主题演讲和主题班会,读一本描写红军长征的书,看一部反映红军长征的电影或电视片,学唱一首歌颂长征精神的歌曲,做一件学习红军长征精神后最想做的有益的小事,写一篇纪念红军长征的心得体会。

 2、各县教育局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月”期间要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负责同志到学校视察,促进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了解、重视和支持。

四、活动要求

1、各县教育局、地直学校德育处和团委要把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月”作为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组织。

2、各县校要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等活动,将“9.20公民道德宣传月”纳入其中,以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为重点,分别制定并实施突出本县校特色,以学生直接参与为主的具体活动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月”活动。

3、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各县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校园网、橱窗、板报、宣传栏和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做好大面积的宣传工作,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加强、改进和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活动结束后,各县校要对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组成书面材料,于2006925前报地区教育局德育科。

                                    

 

 

                                                               山南地区教体局

                                                                  200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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